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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题技巧!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考点汇总:合同的效力

作者:233网校-旸谷谷 2021-09-10 00:00:00
导读: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傻傻分不清楚?收藏本文,轻松学习,本系列将持续更新,大家记得关注我。

【备考点拨】本章节主要掌握两个考点:①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注意合同成立≠合同生效。②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可撤销合同出现的情形要注意区分。这部分内容相对较难,法律部分不像其他部分,逻辑性和严谨性比较强,本部分知识牵涉到场景的应用判断。文末笔者精选了一道历年较难的考题,想跟大家聊聊如何在有限的知识水平下如何提高分值。当然了,认真复习最重要!考点精讲免费试听>>>

考点一: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

(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范围

民事活动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年龄≥18岁;

16岁≤年龄<18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可以独立进行签订的合同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岁≤年龄<18岁;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独立从事与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适应的行为。不相适应的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同意,独立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

年龄<8岁;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

(2)内容合法

(3)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内心意愿自由产生,且与其表达的意思一致。

(4)合同的形式合法

经典真题:

1、张某24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他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国画出售给李某,收取画的费用,并将画给了李某。事后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要求李某返还该画·张某出售该画的行为属于(   )。

A、无效

B、可撤销

C、待定

D、有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张某24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从事与其精神状况相当的合同行为,张某卖画的时候是神志清醒的,故不必经法定代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考点二: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1、无效合同

定义

指不具备合同的生效条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违法违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违法一方承担责任)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当事人追缴)

效力

(1)确认无效产生的效力溯及既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 ,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2、效力待定合同

定义

指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是否能够生效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

出现的情况

(1)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可撤销合同

定义

指合同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合同。

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对合同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知,背离自己的真实意愿。

(2)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的消灭

(未行使撤销权)

(1)当事人自知或应知撤销事由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或应知撤销事由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受胁迫当事人自胁迫行为中止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自知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以自己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只有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合同才自始无效。

当事人未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不得主动撤销。(民不举,官不究

【赵聪老师举例精讲: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经典真题:

1、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再生原料买卖合同,由乙企业向甲企业供货30吨,合同总价款20万元。双方依约全部履行完义务后,乙企业提供的再生原料被查出属于非法进口的洋垃圾。关于该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有(   )

A、该合同无效,但既已履行,双方均无须返还

B、该合同效力未定,但既已履行完毕,双方均无须返还

C、该合同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甲企业与乙企业权利义务终止

D、该合同无效,乙企业应归还甲企业货款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E、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企业有权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可撤销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以因一方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合同。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企业有权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五类: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③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④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签订的合同。

【做题技巧】

中级经济师的考试均是客观题,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试的难度,《经济基础知识》的题型为单选(70×1)+多选(35×2)=140分。

做题步骤:

1、直选法。笃定100%一定为正确选项可采用。

2、排除法:排除100%一定错误的选项。如上题,这个题目的正确率仅20%左右,这个题目相对较难,但并非完全不能得分,首先从题干,如果无法确定该合同属于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以常识至少确定一点,乙企业是有问题的。那么首先确定AB中双方无须返还说法不正确。AB可选。

3、假设法。如果无法排除,假设选项中说法为正确/错误,然后推导矛盾。上题,由于CDE互相矛盾,所以一定只有一个正确。做题做到这里就检验各位的知识储备了。

4、宁缺毋滥。中级经济师多选题的判分原则:少选,按选项给分。如上题,如果仅选AB,也可得1分。(注意多选题正确选项为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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