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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点拨】本部分内容文字性内容多,重点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建议大家有针对性的复习。劳动合同对于每一个备考中级经济师的人来说相信都不陌生,可以由自身的常识性知识出发去理解记忆,不要很实诚地去死记硬背法律条文,中级经济师考试多是客观题,复习的时候注意抓关键字词,有意识的去记“题眼”,考试风格偏向于:数字型(时间、人数等)、特例。此外,注意利用好真题,去体会考试的出题形式,学会举一反三。
【葛广宇老师划重点:劳动合同法>>>】
考点一: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 | 内容 |
概念 | 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使用范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类型 |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记忆小tips:一致、2次、3个10】
无固定期限合同:协商一致、连续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3个10(连续工作10年,连续工作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工作满一年未订合同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经典真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 )。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十年
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C、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D、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对劳动者依法不能享有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E、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考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 | 内容 |
订立原则 |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注】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内容 |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必备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无效 |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考点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类型 | 内容 |
协商解除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1、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间能力不足、严重违法违规、被依法追求刑责的】 2、劳动者无过错: 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1)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患病(因工或不因公在医疗期);孕、产、哺乳期;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不满5年】 |
劳动者单方解除 |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危及劳动者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经典真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B、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D、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E、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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