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1、直接融资市场:指资金需求者直接向资金供给者融通资金的市场,例如债券或股票。
(1)股票: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用以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一种所有权凭证,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
(2)债券:债务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承诺按约定的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约定日期偿还本金的书面债务凭证。
特征:偿还性、流动性、收益性、优先受偿性。
2、间接融资市场:指以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来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要点2】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 | 商业银行 | |
区别 | 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的中介,不直接与融资者和投资者发生融资契约关系,它不作为资金转移的载体,而仅充当中介人的角色,帮助融资方寻找投资方或向投资方介绍适当的融资工具。 | 商业银行作为间接融资中介,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双重身份。 |
【要点3】投资银行的业务
①证券经济活动中介类业务,这是传统业务,如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经纪、并购、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
②用自己的资本或以自身为主体借来资金后进行的证券相关投资活动,如自营证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
③以自身的专业机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帮助客户进行证券相关投资,如资产管理等。
【要点4】基金
概念 |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本质是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投资的机构化。 |
特点 | (1)集合资金,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
【要点5】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分类依据 | 类别 |
运作方式 | 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
法律形式 | 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
投资对象 |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混合基金 |
投资目标 | 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
募集方式 |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
【要点6】基金当事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 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
基金托管人 |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从而使基金托管人成为基金的当事人之一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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