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备考进行时,背诵没重点?不知道考哪里?别担心,老师为大家准备了备考神器——学霸笔记,希望能帮助大家提有效率,有效复习,更省时、省力、省心。本篇是《经济基础》第三十七章 其他法律制度的部分考点,请收藏!
一、工业产权的特征
专有性 | 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皆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
地域性 | 工业产权的地域限制,即一个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 |
时间性 | 即工业产权的保护有一定期限,其法定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的财产权利即自行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有财富 |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
① 新颖性 | ①新颖性 |
三、专利权人的权利
权利 | 内容 | |
专利人身权 | 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 | |
专利财产权 | 独占实施权 | 专利权人依法享有排他性的自己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 |
实施许可权 | 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 |
专利转让权 | 专利权的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公告和登记后方可生效 | |
专利标示权 |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或专利号 | |
专利放弃权 | 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
四、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①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②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情况包括正常终止和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是由于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
五、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六、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
强制许可实施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
①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满3年后,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③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根据后一专利权的人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④对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如果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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