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我国的金融市场及其工具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及其发展
1、我国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等。
2、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规模小
(2)间接融资的比重过高
(3)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分离严重,货币市场发展滞后。
二、我国的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指以金融工具为媒介,交易期限在1年以内的资金流通与交易的市场。
(一)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或经过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进行短期资金头寸调节、融通的场所。
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始于1984年10月
1993年前后同业拆借市场混乱,1993年7月人行开始规范同业拆借市场。
1996年1月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正式建立——上海。
商行总行、城市商行、各地融资中心参加同业拆借一级网络;其余金融机构参加二级网络。
1998年同业拆借二级网络取消,同业拆借业务主要通过拆借中心一级拆借网络进行。
2008年底,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成员787家,机构类型包括:银行和绝大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回购协议市场
我国的回购协议市场从1991年国债回购开始。
1997年6月前债券回购主要集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7年初开始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
2000年,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可参与回购交易。回购期限在1年以下。
(三)票据市场——票据交易的场所
1、票据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一定日期、一定金额,到期由付款人对持票人或指定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债权债务的凭证。
2、票据行为环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贴现等。
3、票据种类
(1)汇票:由出票人签发,付款人见票后或票据到期时,在一定地点对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信用凭证。分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2)本票:是出票人承诺在一定日期及地点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信用凭证。分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3)支票:是银行的活期存款人通知银行在其存款额度内或在约定的透支额度内,无条件支付一事实上金额给持票人或指定人的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