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一、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及期制度安排(掌握我国的金融中介体系)
(一)商业银行(掌握特点及构成)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主体,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社会总融资中占主导地位。
1、国有控股四大商业银行——主体的主体
1994年政策性业务划出去;
2003年起工、中、建开始股份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成功上市。
2009年农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早的是交通银行(1987年4月);
2005年底,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渤海银行成立
股份制股本来源:国家投资、境内外企业法人股、社会公众股
3、城市商业银行
1995年开始由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而成;
4、农村银行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
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股改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不具备条件的,实行股份合作制,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以上两者均不行的,继续发展农村信用社。
(1)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2)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7年3月1日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组建,2006年12月开业。
6、外资银行——有益的补充
1979年第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代表处
分类: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驻华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