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危机及其管理
一、金融危机的概念
(一)金融危机的涵义
从狭义上看,戈德史密斯提出,金融危机是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
从广义上看,国际货币基金认为,金融危机除了狭义的金融危机这种“系统性金融危机”外,还包括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和外债危机。
无论是狭义金融危机的界定还是广义金融危机的界定都表明,金融危机具体有五层涵义:
(1)金融危机是宏观的范畴,是有关国家或地区整个金融状况的恶化;
(2)金融危机是金融的范畴,只是金融状况的恶化,而不是一般经济状况的恶化,虽然金融状况的恶化和一般经济状况的恶化完全可能互为因果,但本质上是相区别的;
(3)金融危机是突然发作的“急性病”,而不是“慢性病”;
(4)金融危机是剧烈发作的“重症病”,而不是“轻症病”;
(5)金融危机是非周期性的范畴,而不是周期规律性爆发的。
(二)金融危机的类型
1.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外债危机与系统性金融危机
根据【金融危机爆发的领域】,可以将金融危机划分为货币危机、银行危机、外债危机和系统性金融危机四种类型。
判断是否出现银行危机的依据是:
(1)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10%;
(2)援救失败银行的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
(3)银行出现问题而导致了大规模的银行国有化;
(4)出现范围较广的银行挤兑,或政府为此而采取冻结存款、银行放假、担保存款等措施。只要这四种情形出现任何一种,就构成银行危机。
系统性金融危机就是上面表述的狭义金融危机。
2.内部性金融危机与外部性金融危机
根据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可以将金融危机划分为内部性金融危机和外部性金融危机两种类型。
3.本土性金融危机、区域性金融危机与全球性金融危机
根据金融危机爆发的【地理范围】,可以把金融危机划分为本土性、区域性和全球性三种类型。
二、金融危机的成因
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既有诸多相同之处,也有各自差异。可以把这些共性与个性的原因归纳为以下方面。
(一)内部性因素
1.金融因素
这些金融因素主要是金融结构失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不当、金融市场的过度投机、金融监管缺失或不到位等等。
2.经济因素
这些一般经济因素主要是经济发展战略或模式失当、经济结构失衡、经济增长过热、经济危机等等。
3.预期因素
(二)外部性因素
1.国际游资的冲击
2.国际市场的变化
3.他国危机的传染
这四种途径是:
(1)资本流动。
(2)市场预期。
(3)金融市场价格联动。
(4)实体经济传导。
此外,长期存在的不合理国际分工、贸易和货币体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十分不利。
三、金融危机的管理
(一)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如前所述,金融危机是一个宏观范畴,需要从国家层面构建一个健全、健康、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以适应金融危机管理的要求。
所构建的金融监管体系必须是能够涵盖所有金融危机管理的广义的金融监管体系,从而不至于出现某种金融危机管理的金融监管盲区。
(二)金融安全网的构建
金融安全网包括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市场退出的管制、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构建金融安全网就要从这些方面入手。
(三)金融危机预警和处置机制的构建
(四)金融危机管理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金融危机管理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发生在两个层面上:一是一个国家与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调与合作;二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政府、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不同国家或地区政府、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主要有五个目的和内容:(1)寻求资金救助,一般采取直接借款和货币互换的方式,有的甚至建立区域性多边相互救助机制或机构;(2)寻求政策援助,即邀请帮助设计和制订走出危机的方案和途径;(3)协调立场,联合行动,共同应对,避免采取以邻为壑的措施;(4)开展制订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合作;(5)开展多边对话协商,寻求建立更为公正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
四、我国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