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金融创新的展望
(一)制约我国金融创新的因素(多选)
(1)金融体制僵化,金融企业缺乏独立性;
(2)利率市场化程度不高;
(3)金融市场不完整;
(4)金融创新环境不理想;
(5)科学技术水平和通讯业发达程度不够。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新发展
2006年12月1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是我国金融创新里程碑的文件。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个规范金融创新的文件。
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金融创新的含义。
(2)明确了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
主要有: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坚持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原则;坚持控制风险、服务客户、积极竞争的原则;坚持遵守道德、维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坚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
(3)明确了金融创新的运行机制。
规定了董事会、高管层在金融创新中各自的职责;明确了银行内部前、中、后台的作用;规范了新产品与服务的内部管理程序;指明了金融创新的操作规程、内部规程制度、数据管理、人才培养、薪酬制度等。
(4)明确了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工作。
(5)明确了客户利益保护应该做的工作。
应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和公平的意见;向客户准确进行新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履行必要的保密义务;公平处理银行与客户、银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冲突;区分银行资产和客户资产,进行有效的风险隔离等。
(6)明确了银监会对金融创新的监管职责及监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