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整个基金的运作中起着核心作用。它不仅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而且承担着产品设计、基金营销、基金注册登记、基金估值、会计核算以及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的职责,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也与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密切相关。基金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人来源。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是:
①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②管理基金备案手续;
③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⑤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⑥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⑦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⑧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⑩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⑪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其他法律行为;
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例5.25】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不包括( )。
A.管理基金备案手续
B.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C.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D.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答案】D
【解析】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D项为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
目前除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与管理业务外,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已被允许从事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和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基金管理公司已有向综合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的趋势。
1.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1)基金募集与销售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依法募集基金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一项法定权利,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基金的募集活动。为成功进行基金的募集与销售,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基金产品的开发,设计出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基金产品。
(2)基金的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业务是基金管理公司最核心的一项业务。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投资管理能力的高低。因此,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具有竞争力的投资回报,就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首要和重要的任务。
(3)基金运营服务
基金运营服务是基金投资管理与市场营销工作的后台保障,通常包括基金注册登记、核算与估值、基金清算和信息披露等业务。基金运营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基金管理公司对投资者服务的质量,对基金管理公司整个业务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2.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又称“专户理财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既可以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3.投资咨询服务
2006年2月,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不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可以直接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保险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运作的机构等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来源233网校
三、基金托管人概述
1.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资产托管业务或者托管人承担的职责主要包括资产保管、资金清算、资产核算、投资运作监督等方面。
①资产保管,即基金托管人按规定为基金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保证基金全部财产的安全完整。
②资金清算,即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③资产核算,即建立基金账册并进行会计核算,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④投资运作监督,即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具体职责或业务内容,因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托管业务获取托管费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托管费与托管规模成正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托管人也通过提供绩效评估、核算等增值性服务来扩大收人来源。
2.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①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②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③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④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⑤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⑥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⑦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⑧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⑨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⑩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⑪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3.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方面:
①基金资产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保管,可以防止基金挪作他用,有利于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②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对象、投资范围比例、禁止投资行为等)进行监督,可以促使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运作基金财产,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③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所进行的会计复核和净值计算,有利于防范和减少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差错,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