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一、知识点归纳
本章要求掌握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相关知识。需要补充有关商业银行业务的内容。
(一)负债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它业务的基础。资金来源包括资本金、存款、同业拆借、向中央银行借款等。
1. 资本金
资本金是银行经营业务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成立时依法必须筹集的资本。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除财政拨付资金外,还来自三个方面:银行的积累资金,未分配盈余,股本金。
2. 存款业务
是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也是商业银行营运资金的主要来源。
(1)企业存款: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2)储蓄存款
(3)其他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和单位协定存款
3. 同业拆借
商业银行为了实现资金平衡,保持资金正常周转,头寸不足的银行就从头寸多余的银行临时拆入资金,从而形成银行之间的短期拆借活动。它具有期限短、数额大、拆借利率自由浮动等特点。
4. 向中央银行借款
主要有再贴现和直接贷款(年度性、季节性、日拆性)两种类型。
5. 其它负债业务
回购协议:商业银行通过协议将卖出的某种证券规定在一定日期按预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是以证券为抵押的短期资金融通。
发行金融债券
临时占用资金
(二)资产业务
指的是商业银行将资金通过各种途径加以运用取得收益的业务,主要有:
1.现金资产
库存现金:银行业务库中的现钞及硬币
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一般性存款(满足商业银行的日常开支和清算的需要;调剂库存现金余额)
存放同业存款:为了有效托收支票和办理清算
托收中现金
2.贷款业务
这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重点,指的是商业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归还的业务。
(1)贷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把贷款划分成不同的类别。我国目前对贷款的种类采用以下几种划分方式:
按照贷款的期限,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按照贷款保全方式,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按贷款发放的对象分为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
按贷款风险程度,贷款可分为以下五类:①正常贷款;②关注贷款;③次级贷款;④可疑贷款;⑤损失贷款。
(2)贷款业务要求
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及相关政策和规定;遵循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等
3.投资业务
投资是商业银行购买有价证券的业务活动,它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业务。按照规定,我国商业银行不得向下五个方面投资: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机构投资;不得向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商业银行证券投资限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禁止从事企业债券、股票投资
4.票据贴现业务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经过书转让给商业银行并贴付利息,银行按规定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
(三)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不直接承担或形成债权债务,不动用自己的资金,替客户办理支付及其他委托事宜而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商业银行的中间主要有: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保管业务。
1. 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提供结算工具,为收付双方或购销双方完成货币收付,划帐行为的业务。当前的主要结算方式为:
(1)票据结算:票据具有要式性、无因性、流通性等特点
(2)转帐结算
托收承付: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款项以及因商品交易活动而产生的劳动供应款项;
汇兑结算:可分为电汇和信汇;
委托收款
2. 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一些经双方议定的有关业务。
(1)代理收付款业务
(2)代理融通业务
(3)代理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由指定的其他银行代为办理的一种业务形式。代理行业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内银行之间的代理;另一类是国际银行之间的代理。
3. 电算业务
电算业务是指银行应用电子计算机及其它先进持通讯技术来改善银行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业务。(1)在银行零售业务中的应用。(2)在银行批发业务中的应用。(3)在银行资金清算调拨中的应用。
4. 其它业务
(1)咨询业务。(2)保管业务。(3)代理会计事务。(4)银行卡业务。(5)基金托管业务。(6)新兴业务。
(四) 表外业务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是由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而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业务。表外业务与其他中间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与承担风险不同。
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可以分为传统的表外业务和新兴的表外业务。
1.传统的表外业务
(1)贷款承诺
(2)担保业务
2.新兴的表外业务
主要是金融衍生工具的业务,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互换,货币期货,货币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