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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建筑预习知识:第九章

来源:233网校 2015-05-01 00:00:00

考点四 建筑工程保险
(一)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以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为民用、工业用及公共事业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过程中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工程所有人、工程承包人、技术顾问、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
3.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投保人。
(1)全部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承包人为投保人。
(2)部分承包方式——工程所有人负责设计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提供部分建筑材料,双方各承担部分风险责任。此时可由双方协商,推举一方为投保人,并在合同中写明。
(3)分段承包方式——工程所有人将一项工程分成几个阶段或几部分分别向外发包,承包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契约关系。此时,为避免分别投保造成的时间差和责任差,应由工程所有人出面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4)施工单位只提供服务的承包方式——由工程所有人投保。
【注意】附加交叉责任条款基本内容:各个被保险人之间发生的相互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均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无需根据各自的责任进行相互追偿。
【例11·单选题】建筑工程保险为民用、工业用及公共事业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
A.在建过程中
B.设计、施工过程中
C.开发过程中
D.实施过程中
【答案】A
【解析】B范围小,C范围太大,D表述不专业。
(二)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归纳起来包括两类,一是物质财产本身。二是第三者责任。
1.物质损失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及工地上的物料——主要保险项目。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它是指未包括在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之中的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负责建筑的项目。
(3)施工机具设备。
它是指配置在施工场地,作为施工用的机具设备。
(4)安装工程项目:指未包含在承包工程合同金额内的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
(5)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指不在承保工程范围内,归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或其保管的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
(6)场地清理费用:此费用未包括在工程造价内,需单独投保。
(7)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2.第三者责任
第三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例12单选题】建筑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  ),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A.人身伤亡
B.财产损失
C.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D.责任事故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建筑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
(三)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


物质损失部分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单列明的工地范围内的保险财产,除责任免除之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保险人均予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部分

①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②保险人承担因此支付的诉讼费用,但不包括任何罚款
③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赔偿限额

(四)责任免除
1.物质损失部分的责任免除
物质损失部分的责任免除包括与火灾保险共有的责任免除和建筑工程险特有的责任免除。建筑工程险特有的责任免除包括以下几方面:
(1)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2)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陷或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3)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机械或装置本身损失。
(4)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5)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6)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7)建筑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免除。
【例13·单选题】在建筑工程保险中.由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在工地上行驶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属于(  )。
A.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B.第三者责任部分的责任免除
C.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
D.物质损失部分的责任免除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责任免除的相关内容。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属于物质损失部分的责任免除。
2.第三者责任部分的责任免除
(1)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2)明细表中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第三者物质损失的免赔额,但对第三者人身伤亡不规定免赔额。
(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上述所提到的人员都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因此第三者责任保险对其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予承保。
(4)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这些风险属于设计或管理方面的,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
(5)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通常不承保被保险人承担的合同责任,而对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予以负责。
【例14·单选题】下列风险事件中,属于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  )。
A.因火灾造成工地第三者人身伤亡
B.因火灾造成工地第三者财产损失
C.因爆炸造成邻近地区第三者财产损失
D.因震动造成邻近地区第三者财产损失
【答案】D
【解析】因震动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因为这些风险属于设计或管理方面的,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
(五)费率
1.保险费率厘定的依据
一般来讲,厘定建筑工程保险的费率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保险责任范围大小;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等条件;保险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的损失记录;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风险的赔偿限额。
2.保险费率的组成
(1)建筑工程、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场地清理费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如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则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4)各种附加险增收费率,实行工期一次性费率。
(5)第三者责任险,实行工期一次性费率。
【例15·多选题】建筑工程险的费率一般由以下方面组成(  )。
A.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B.第三者责任险,实行工期一次性费率
C.各种附加险增收费率,实行工期一次性费率
D.建筑用机器、装备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如保险期限不足一年.则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E.建筑用机器、装备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如保险期限不足6个月.则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建筑工程险费率的组成。
(六)保险期间与保证期
保险期间与保证期


保险责任的
开始时间

自工程破土动工之日或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时起,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保险责任的
终止时间

以下几种情况,以先发生者为准:①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②工程完毕移交给所有人时;③工程所有人开始使用时

 

保证期

 

保证期保险主要承保在保证期内承包人在履行保修、保养或维护义务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如碰撞、疏忽等引起的损失;或在此基础上同时承保在工程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物质损失,如施工方式缺陷或隐患引起的工程损失。但对于火灾、爆炸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一概不负责

保险期限的
扩展时间

在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内,如果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则由投保人提出申请并加交规定保费后,保险人可签发批单。以延长保险期限

(七)承保与理赔
1.建筑工程保险的承保
建筑工程保险的承保,关键是要进行承保前的风险调查、现场查勘、划分危险单位、确定排场限额和免赔额。
2.建筑工程保险的理赔
建筑工程保险的理赔基本程序包括:出险通知、现场查勘、责任审核、核定损失、损失处理、计算赔款、赔付结案。
计算赔款时,若为不足额保险,则采取比例赔偿方式;若为足额或超额保险,则按实际损失赔偿;若为重复保险,则采用分摊方式。同时,扣除残值和免赔额,即得赔偿金额。
建筑工程保险的免赔额分为物质损失免赔额、特种风险的免赔额和第互者责任免赔额。
【例l6·单选题】计算赔款时,若为不足额保险,则采取的赔偿方式为(  )。
A.按单一方式赔偿
B.按实际损失赔偿
C.按比例方式赔偿
D.按分摊方式赔偿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赔款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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