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1. 新设旅行社对经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等的资质要求
旅行社设立的人员要求
(1)设立国际旅行社,对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①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②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3名;
③ 取得会计师以上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
(2)设立国内旅行社,对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①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1名;
②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
取得会计师以上资格的专职财会人员。
2. 新设旅行社对注册资本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要求
旅行社设立的资金要求
旅游社设立的资金要求主要包括旅行社要具有一定的资本金,并交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其目的在于保证旅行社的正常经营和保护旅行者的合法权益。
(1)注册资本。
① 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② 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③ 外商投资、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不得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2)质量保证金。
① 经营入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
② 经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0万元;
③ 同时经营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60万元(前二者之和);
④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
外商投资旅行社按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的规定交纳质量保证金。
3. 新设旅行社对营业场所和设施的要求
旅行社设立的营业场所和设施要求
(1)旅行社营业场所选址的原则
① 应设在繁华的商业区,以便吸引过往行人;
② 应选择中等收入家庭相对集中的地区,且附近有较大规模的企业,以便吸引人民参加旅游;
③ 应尽量避免选择旅行社林立的地区,以减少竞争压力;
④ 旅行社营业场所以门市房和低楼为好,以方便顾客。
(2)设立国际旅行社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的要求
① 足够的营业用房
②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③ 具有与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④ 业务用汽车等。
(3)设立国内旅行社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的要求
① 足够的营业用房
②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具有与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4. 旅行社合资经营的相关法律
5. 我国旅行社合资经营的现状
6. 我国旅行社合资经营的发展趋势和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设立的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的条件
(1)外商投资旅行社和外商控股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 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② 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
③ 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2)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 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② 年旅游经营总额在4000万美元以上;
③ 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3)外商控股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 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② 年旅游经营总额在4000万美元以上;
③ 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④ 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
⑤ 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旅行业的有关规定。
(4)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境外投资方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 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② 年旅游经营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
③ 是本国(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④ 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
⑤ 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旅行业的有关规定。
(5)设立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 符合旅行业发展规划;
② 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③ 境内外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
④ 注册资本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等5个城市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每个境外投资方申请设立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一般只批准成立一家。
(二) 旅行社的申报审批
1. 申请旅行社营业许可需要提交的文件
申请营业许可时旅行社需提交的条件
① 设立申请书。
② 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行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问题。
③ 旅行社章程
④ 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资格证书
⑤ 验资证明
⑥ 经营场所证明
⑦ 经营设备情况说明
⑧ 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2. 设立国际、国内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审批程序
设立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直接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
2) 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报国家旅游局
3) 国家旅游局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并通知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 已经审批同意设立旅行社的,审批部门向其颁发许可证
设立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设立旅行社分支机构的审批程序
3. 办理注册登记和办理税务登记的要求和程序
办理注册登记:申办者在60日工作日内,办理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文件后30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办理税务登记:旅行社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三) 旅行社的基本业务
1. 旅行社前台与后台业务的划分
前台业务
(1)旅游信息咨询
(2)单项旅游服务预订
(3)报价旅游产品的销售
(4)旅游接待业务
(5)售后服务
后台业务
(1)产品的设计与市场营销
(2)协作网络的建立和维持
(3)服务质量控制
(4)财务管理
2. 旅游信息咨询、单项旅游服务预定、包价旅游产品的销售、旅游接待业务和旅行社售后服务等旅行社前台业务的开展方式
旅游信息咨询
单项旅游服务预订
报价旅游产品的销售
旅游接待业务
售后服务
3. 旅行社产品设计和市场营销、旅行社协作网络的建立和维持、服务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旅行社后台业务的相关内容
产品的设计与市场营销
协作网络的建立和维持
服务质量控制
财务管理
(四) 旅行社的协作网络
1. 旅行社协作网络的构成要素
旅行社的产品涉及到旅游者食、住、行、游、娱、购等各个方面,这些相关部门共同构成了旅行社的协作网络。
2. 旅行社与协作网络构成要素的关系
旅行社与网络各要素的关系应该是市场上供求双方之间平等的交易关系。但是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不同要素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旅行社与协作网络中的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关系。
3. 旅行社选择合作对象的标准和程序
旅行社的市场定位决定了所选择的供应商的档次,旅游产品的类型决定了供应商的类别选择。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对选择对象进行适当的考察。
4. 旅行社与合作对象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式与手段
签订合作协议。旅行社与多个部门中的多家单位分别签订协议,就为旅行社建立了一个开展业务所必需的协作网络。
5. 旅行社维护协作网络的必要性和手段
协作网络的维护。
l 经常性的信息沟通是维护协作网络的必要条件。
l 坚持对上游单位拜访制度是旅行社维护协作网络的有效手段。
l 旅游社与上游合作的协作协议一般以“年”为单位。
6. 旅行社变更协作网络的原因
下列情况可能导致协作网络的变更:
① 旅行社的市场定位和产品情况决定着协作网络的构成。当这些要素变化时,可能会发生变更。
② 构成协作网络的上游服务单位在市场定位、产品类型上的变化,也会影响到旅行社的协作网络的变更。
③ 当合作单位在接待的过程中多次出现违约的情况,或者所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旅行社和旅游者的要求时,旅游社必须考虑变更合作单位。
7. 旅行社变更协作网络的方式
旅行社对协作网络的变更包括在协议执行期间终止协议和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约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