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用航空器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定义,航空器是指人创造出来的,可以从空气的反作用力中取得在大气中的支撑而离开地面飞行的机器的总称。航空器在技术上可以分成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和重于空气的航空器。
航空器在法律上划分为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军用飞机、国家元首转机属于国家航空器。
美国华盛顿国家航空航天博物馆正厅名曰“飞行里程碑”,陈列着历史上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飞行器。与蒙特哥菲尔兄弟第一只热气球的复制品以及莱特兄弟的飞行者1号“比肩”展出的是:中国古代的风筝与火箭模型。一旁的标牌中有这样一句话:人类最早的飞行器是中国的风筝与火箭。科技史专家李约瑟认为中国古代的重大发明不是4项,而是举不胜举,仅仅排序就把“26个英文字母都用完了”。火箭是“四大发明”之火药的升级产品,而风筝的地位极有可能紧随“四大发明”之后。
一、轻于空气的航空器(考点)
气球和飞艇属于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其飞行是靠空气的浮力。根据“阿基米德”原理,气球和飞艇升空是因为它们排开的空气的重量等于或大于它们自身的重量。
气球是没有驱动力驱动的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它是一个轻质密封的气囊,充入热空气或轻气体,依靠风力推进。
飞艇又名可操纵气球。即可在垂直方向作升降操作,又可在水平方向操纵。操纵的方法是靠发动机和螺旋桨推动前进,并靠方向舵来控制方向,另外由水平安定面来保持纵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