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李运输
一、行李运输的一般规定
(一)行李的定义与分类
行李是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生活和工作的方便而携带的物品和财物。
行李可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人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人行李内托运。
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人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二)免费行李额
1.计重免费行李额 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2.计件免费行李额
所有从美国/加拿大始发的航班及所有到达美国/加拿大的航班采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
(1)头等舱和公务舱
成人旅客或儿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2件,每件行李的重量不超过23公斤,每件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l58厘米(62英寸)。
(2)经济舱
成人旅客或儿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2件,每件行李的重量不超过23公斤,每件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l58厘米(62英寸),两件行李的长、宽、高总和不超过273厘米(107英寸)。
婴儿旅客的免费行李额的标准不分舱位等级均为1件,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超过ll5厘米。
3.免费行李额的合并计算
乘坐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或中途分程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行旅客或团体旅客,不论他们的舱位等级是否相同,如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交运行李,其免费行李额可按人数和客票的舱位等级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