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货物国内运输
第一节 货物国内运输的基本概念
一、货物国内运输(考点)
(一)货物托运的一般条件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以及承运人关于货物包装、运输的相关规定。必要时,托运人应提供与托运货物有关的文件,并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托运人托运货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或要求非禁止运输的货物;
2.货物的包装应适合航空运输的要求;
3.托运政府限制运输以及需要向公安、检疫等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
4.货物不致危害飞机、人员、财产的安全,不致烦扰旅客。
(二)货物承运的一般条件
1.货物重量和尺寸限制及机舱地板承受力和垫板面积
(1)货物重量和尺寸限制
A.货物的最小尺寸,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B.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千克,尺寸一般不超过40厘米×60厘米×100厘米。
C.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千克,尺寸一般不超过l00厘米×100厘米x l40厘米。
(2)机舱地板承受力和垫板面积
A.机舱地板承受重量
货物压在机舱地板上的重量,就是机舱地板所承受的重量。在承运货物特别是体积小而重量大的货物时,要注意机舱地板每平方米面积所承受的重量不可超过额定的最大负荷。计算公式见考试用书第126页。
B.垫板面积
货物压在机舱地板每平方米面积所承受的货物质量超过机舱地板承受力时,应在货物下面加2~5厘米厚的木质垫板。计算公式见考试用书第127页。
2.货物计重
(1)货物重量。包括:
毛重:是指货物及其包装的合计重量。
净重:是指除去包装的货物的重量,即货物本身自有的重量。
体积重量:是指按货物体积折算的重量。
计费重量:是指据以计收货物运费的重量。
(2)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重量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
(3)每一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
(4)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
(5)货物的体积重量按一票货物的总体积计算,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l千克。计算公式见考试用书第199页。
(6)货物计费重量
货物的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贵重物品的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0.5千克以下的按0.5千克计算,0.5千克以上的进升为整数。
当货物的毛重与体积重量不一致时,取其高者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三)货物的收运
货物收运原则
(1)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能力,按照货物的性质和缓急程度,有计划地收运货物;
(2)批量大的和有特定条件时间要求的联程货物,承运人必须事先安排好联程中转舱位后方可收运;
(3)遇有特殊情况,如政府法令、自然灾害、停航或者货物严重积压时,承运人可以暂停收运货物;
(4)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严禁收运。凡是限制运输的物品,应在符合规定的手续和条件后,方可收运;
(5)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查验、检疫和办理有关手续的货物,在这些手续未办妥之前不得收运;
(6)对收运后24小时以内装机运输的货物,一律实行开箱检查或者通过安检仪器检测。
考试指导用书中的例题我们在此不做讲述,请大家参照公式和原则规定,自己熟悉计算过程。
经典例题:一件货物毛重500千克,底部面积0.8×0.5米2,货物不可倒置,装载在B767机型的散货舱,该机型散货舱地板承受力为732千克/m2,需加面积为( )m2的垫板。
A.0.28
B.0.56
C.0.6
D.0.68
【答案】D
【答案解析】依据公式:垫板面积=货物重量(千克)/机舱地板承受力(千克/米2),得面积=500(千克)/732(千克/米2)=0.68 m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