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一、所有者权益的内容
所有者权益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净资产的所有权,在数量上等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收益三部分内容。
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按照投资主体不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本分为村(组)资本、外单位资本、个人资本、国家资本等。
公积公益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承担经营风险及集体公益事业的专用基金。公积公益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从本年收益中提取;资本溢价;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土地补偿费;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入等。公积公益金可用于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和弥补应付福利费的不足。
未分配收益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按照收益分配方案分配后的余额,是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收益。
二、资本的核算
投入资本的计价原则:
(1)现金投资。投资者投入的人民币,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投入的外币,应按协议、章程中规定的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如果协议、章程中未作规定,应按收款日的市场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2)实物投资。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投资者以实物投资,必须出具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证明。投资者不得以租赁的资产或者已作为担保物的资产进行投资。
(3)劳务投资。投资者投入劳务一般应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入账。
(4)无形资产投资。指投资者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特许经营权、场地使用权进行的投资。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为了反映投资人实际投入的资本以及资本的增减变化情况,应设置“资本”账户,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资本金额以及用公积公益金转增的资本数额,借方登记按规定程序减少的资本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拥有的资本总额。原生产队积累折股股金及农业合作化时期社员入社的股份基金,也在本账户中核算。
业务活动比如货币资金投入、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材料物资等投入、以劳务形式投资,均贷计“资本”账户。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借计“公积公益金”,贷计“资本”。 投资者收回投资,借计“资本”,贷计“银行存款”。
三、公积公益金的核算
公积公益金的核算:应设置“公积公益金”账户,贷方登记从收益中提取(借计“收益分配—各项分配—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由于资本溢价、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增资产、土地补偿费、转让土地使用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转入等因素增加的公积公益金,借方登记按规定转增资本、弥补亏损(贷计“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兴建公益设施等因素减少的公积公益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数额。
四、未分配收益的核算
未分配收益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年积存的未作分配的收益。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未分配收益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收益;二是未指定特定用途的收益。从数量上讲,未分配收益是年初未分配收益加上本年实现的收益总额,减去当年各项分配后的余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收益分配”账户下设置“未分配收益”二级账户。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全年实际净收益(或亏损)自“本年收益”账户转入“收益分配一未分配收益”账户,同时将“收益分配一各项分配”二级帐户的余额转入“收益分配一未分配收益”二级账户,若为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累的未分配收益;若为借方余额,表示历年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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