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的核算
一、收入的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以及行使管理、服务职能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农户及所属单位和企业上交的承包金及利润;三是国家农业税收方面的返还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补助。具体来说,可以分为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财政等有关部门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五个部分。
确认原则
(1)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2)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已收讫农户、承包单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发包及上交收入的实现。年终,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应收未收款项的实现。
(3)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际收到农税收征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的实现。
(4)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际收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补助款或取得有关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补助收入的实现。
(5)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生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盘盈、实际收讫利息、罚款等款项时,确认“其他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经营收入”账户,发生经营收入时,贷记“经营收入”账户;年终结转时,借记“经营收入”,贷记“本年收益”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进行核算。收到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年终结算本年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内部往来”账户,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年终结转收益时。借记“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贷记“本年收益”账户,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承包金”、“企业上交利润”两个二级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政府有关部门的补助收入,设置“补助收入”账户进行核算。
其他收入如罚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其他收入”账户进行核算。发生其他收入时,贷记“其他收入”账户。年终结转时,借记“其他收入”账户,贷记“本年收益”账户。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二、成本的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劳务)成本: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它既包括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也包括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置“生产(劳务)成本”账户,进行成本核算。该账户借方反映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贷方反映完工入库产品和已实现销售的劳务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应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工的产品成本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劳务成本。该账户应按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农产品成本通常应按产品生产周期计算。发生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时,要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能够分清属于某种产品负担的,就直接归集计入该种产品成本;不能区分的,可采用一定方法分配,最后将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直接或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记入“生产(劳务)成本”账户的借方。农产品收获入库时,转入农产品成本,借记“库存物资”账户,贷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工业产品,应当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进行计算。发生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时,借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物资”、“应付工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现金”等账户。产品完工入库时,将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的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转入产品成本,借记“库存物资”账户,贷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提供劳务,应按成本对象归集费用项目。直接或分别计入劳务成本,借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贷记“库存物资”、“应付工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现金”等账户。对外提供劳务实现销售时,借记“经营支出”账户,贷记“生产(劳务)成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