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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预习精讲班教辅(51)

来源:233网校 2011-01-19 11:36:00
导读:导读:为帮助考生更好的预习2011年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知识,考试大特提供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预习讲义,方便考生复习备考。

  二、就业登记★★

  考点:就业登记。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定★★

  考点:外国人的就业管理。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一般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在我国就业需要申办: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入境后15日内办理);居留证(入境后30日内)。

  --外国人在我国申办就业许可证的程序是:

  1.由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拟聘原因和所拟聘外国人基本情况的文件,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法定条件审批。

  2.经审批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核准发证手续。中央级用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和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3.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以及就业许可证。

  --申办职业签证的程序: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就业许可证书和签证通知函以及本国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进行职业签证。

  --申办就业证的程序是: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就业许可证书、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证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申办居留证的程序是: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特殊规定

  1.一些单行法规或规章对外国人到中国就业,要求具备中国政府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2.在我国就业可不申办就业许可证的外国人主要是指:

  (1)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2)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准许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3)经文化部批准持有《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例题·单选题】(2007年)在我国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应年满( )周岁。

  A.20    B.18

  C.16    D.14

  [答案]B

  四、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的规定★

  考点:台、港、澳人员的就业管理。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证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的台、港、澳地区居民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办就业证:

  1.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2.身体健康;

  3.持有有效旅行证件;

  4.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用人单位为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当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其他有效文件(共6项)。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有关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

  五、违反法律规定招用人员的法律责任

  考点:违反法律规定招用人员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等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4.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再就业的基本政策

  考点:再就业的基本政策。

  《再就业优惠证》。相应的政策扶持:

  1.鼓励自谋职业与自主创业

  2.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3.扶持特殊人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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