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中协商不一致,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①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导致部分条款内容与之相悖而必须修改。
③企业受有关产业政策影响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等经济因素影响,导致劳动合同需要变更。
④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
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整了工作岗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