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经营方式(重点)
船舶经营涉及范围较广,从狭义角度是指船舶经营人所从事的营运业务和租赁业务活动,广义的角度是指除包括狭义船舶经营在内的内容外,还包括船代、货代、港口装卸及理货业务等与船舶经营有关的一切业务。从船舶营运方式来看,主要分为班轮经营方式和不定期船经营方式。
班轮经营方式
班轮运输称为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按照规定的船期表在一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有规则地从事航线上各港间的船舶运输。
班轮运输可分为核心班轮和弹性班轮。核心班轮是船舶严格按照预先公布的船期表运行,到离港口的时间基本上固定不变;弹性班轮是船舶运行有船期表,航线上的始发港、到达港固定,但船舶到离港口的时间可以有一定的伸缩性,并且中途挂靠港视货源情况有所增减。
班轮运输是在运量激增、货物品种增多条件下,为适应批量小,收、发货人多,市场性强,要求以较高的运达速度和有规律地运输工业制成品、半制成品、生鲜食品以及高价值货物等而快速发展起来的船舶营运方式。
班轮运输的基木特点
(1)四定:即定期、定港、定航线、定费率
一般班轮运输都有固定的行驶航线,预先安排好定期开航和中途固定停靠港口的到离时间,并把船期表在有关媒体上公布。班轮船公司收取运费是按事先规定的运价表计算的。班轮运输的“四定”特点,有利于货主掌握船期,核算运输费用,组织货源,促进出口。
(2)以班轮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在货物装船前,从事班轮运输的承运人与货主之间不签订运输合同,而是在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来确定承运人和货主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豁兔条款,并据以作为处理双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依据。
(3)装卸作业由承运人安排并支付有关费用
在班轮运输中承运人负责装货、卸货和理舱作业,有时还负责仓库二船边的搬运作业。装卸费及理货费等均计人班轮运价表所规定的费用中,仓库二船边的搬运费有的计人运价之中,有的在运价之外增收附加费。
(4)不规定货物装卸时间
班轮是按船期表规定的时间到离港口,承运人和货主之间不再规定装卸时间,只是按照港口习惯快速装卸,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但是要约定托运人或收货人必须按照船舶的装卸速度交货或提取货物,否则货主应赔偿船方因降低装卸速度和中断装卸作业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