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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讲 港口管理
一、《港口法》的立法目的
(一)《港口法》的立法背景
为了进一步促进港口的发展,充分发挥涮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国务院已于2001年起对港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二)《港口法》的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订《港口法》。《港口法》对我国港口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为实现港口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体现了以法治港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港口改革成果的法制化。其次,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合理利用港口资源,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秩序,调动各方面发展港口的积极性,促进港口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第三,为港口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和保证。
二、《港口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一)港口管理体制
根据《港口法》,港口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交通部作为中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港口实行统一行政管理;地方港口主管部门按照“一港一政”的原则依法对港口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港口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事经营。
(二)港口规划
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三)港口投融资
港口的重要性泱定了政府对港口建设进行投资的必然性。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充分利用港口 多功能的优势,把港口的发展政策作为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港口的规划、 建设与国家、地区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港口的社会效益得到充分的发挥。
《港口法》规定: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主要是由政府负责的。保证必要的资金投 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促进港口发展是相关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
(四)港口安全与监督
《港口法》规定:港口经营人负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应当遵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业务操作规范,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指使、强令职工违章操作。
三、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沿海港口坚持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合理开发的原则,整体上已初步 形成了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港口布局形态和围绕煤炭、石油、矿石和集装箱四大货类 的专业化运输系统,对满足国家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支持国家外贸快速稳定发展、保障 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沿海港口规划、建设和运营状况良好,总体上呈健康、平稳、持续发展态势,在旺盛的运输需求带动下,货物吞吐量特别是外贸、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快速增长,港口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形成,建设和经营步入随市场需求变化而调整和发展的阶段,港口呈现出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趋势。
(二)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方案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的具体方案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
1.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
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由辽宁、津冀和山东沿海港口群组成,服务于我国北方沿海和内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辽宁沿海港口群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营口港为主,包括丹东、锦州等港口组成,主要服务于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辽宁沿海以大连、营口港为主布局大型、专业化的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液化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相应布局锦州等港口;以大连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营口、锦州、丹东等支线或喂给港口;以大连港为主布局陆岛滚装、旅客运输、商品汽车中转储运等设施。
津冀沿海港口群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秦皇岛港为主,包括唐山、黄骅等港口组成,主要服务于京津、华北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津冀沿海港口以秦皇岛、天津、黄骅、唐山等港口为主布局专业化煤炭装船港;以秦皇岛、天津、唐山等港口为主布局大型、专业化的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以天津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秦皇岛、黄骅、唐山港等支线或喂给港口;以天津港为主布局旅客运输及商品汽车中转储运等设施。
山东沿海港口群以青岛、烟台、日照港为主及威海等港口组成,主要服务于山东半岛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山东沿海以青岛、日照港为主布局专业化煤炭装船港,相应布局烟台等港口;以青岛、日照、烟台港为主布局大型、专业化的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相应布局威海等港口;以青岛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烟台、日照、威海等支线或喂给港口;以青岛、烟台、威海港为主布局陆岛滚装、旅客运输设施。 2.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体
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宁波、连云港港为主,充分发挥舟山、温州、南京、镇江、南通、苏州等沿海和长江下游港口的作用,服务于长江三角洲以及长江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集装箱运输布局以上海、宁波、苏州港为干线港,包括南京、南通、镇江等长江下游港口共同组成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相应布局连云港、嘉兴、温州、台州等支线和喂给港口;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中转储运系统以上海、南通、宁波、舟山港为主,相应布局南京等港口;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连云港港为主,相应布局上海、苏州、南通、镇江、南京等港口;煤炭接卸及转运系统以连云港为主布局煤炭装船港和由该地区公用码头、能源等企业自用码头共同组成;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上海、南通、连云港、舟山和嘉兴等港口组成;以上海、南京等港口布局商品汽车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温州等港口为主布局陆岛滚装运输系统;以上海港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根据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在连云港港适当布局进口原油接卸设施。
3.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体
东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以厦门、福州港为主,包括泉州、莆田、漳州等港口组成,服务于福建省和江西等内陆省份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台“三通”的需要。
福建沿海地区港口群煤炭专业化接卸设施布局以沿海大型电厂建设为主;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储运系统以泉州港为主;集装箱运输系统布局以厦门港为干线港,相应布局福州、泉州、莆田、漳州等支线港;粮食中转储运设施布局由福州、厦门和莆田等港口组成;布局宁德、福州、厦门、泉州、莆田、漳州等港口的陆岛滚装运输系统;以厦门港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运输设施。
4.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体
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由粤东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组成。该地区港口群依托香港经济、贸易、金融、信息和国际航运中心的优势,在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同时,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港为主,相应发展汕尾、惠州、虎门、茂名、阳江等港口,服务于华南、西南部分地区,加强广东省和内陆地区与港澳地区的交流。
该地区煤炭接卸及转运系统由广州等港口的公用码头和电力企业自用码头共同组成;集装箱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港为干线港,汕头、惠州、虎门、珠海、中山、阳江、茂名等为支线或喂给港组成;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中转储运系统由广州、深圳、珠海、惠州、茂名、虎门港等港口组成;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广州、珠海港为主;以广州、深圳港等其他港口组成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广州港为主布局商品汽车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珠海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
5.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体
西南沿海地区港口群由粤西、广西沿海和海南省的港口组成。该地区港口的布局以湛江、防城港、海口港为主,相应发展北海、钦州、洋浦、八所、三亚等港口,服务于西部地区开发,为海南省扩大与岛外的物资交流提供运输保障。
该地区港口集装箱运输系统布局以湛江、防城港、海口及北海、钦州、洋浦、三亚等港口组成集装箱支线或喂给港;进口石油、天然气中转储运系统由湛江、海口、洋浦、广西沿海等港口组成;进出口矿石中转运输系统由湛江、防城港和八所等港口组成;由湛江、防城港等港口组成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湛江、海口、三亚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