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水路运输预习精讲班教辅汇总
第三十讲 集装箱箱务管理
一、集装箱班轮航线配箱量的确定
1、确定航线集装箱需备量的主要依据
(1)航线配置的集装箱船的艘数;
(2)集装箱船舶往返航次的时间;
(3)集装箱在内陆平均周转天数;
(4)集装箱船舶的载箱量及其利用率等。
从理论上说,在最简单的情况下,即:集装箱船只挂靠两个港口,集装箱在内陆周转时间少于航线上集装箱船舶的发船间隔,那么,如果航线上配置1艘集装箱船舶时,航线配备的集装箱量应为船舶载箱量的3倍,即船舶艘数与其相应的集装箱套数的比例为1:3。
航线集装箱配备量一般以集装箱船舶的载箱量为基准的“套数”为单位。航线上配置不同的船舶艘数所需的集装箱最低套数。如表12-2所示。
表12-2
航线上配 |
集装箱 |
航线上所配集装箱套数的分配 | ||
总套数(套) |
某一端点 |
海上航 |
另一端点 | |
1 |
3 |
1 |
1 |
l |
2 |
4+a+b |
1+a |
1+l |
l+b |
3 |
5+a+b |
1+a |
1+l+1 |
1+b |
2、航线集装箱需备量的计算
现以集装箱班轮航线仅挂靠两个港口(端点港)为典型条件,计算航线集装箱需备量的公式如下:
S=KL
(1)K值计算方法两种:
①K=T/I
I=T往返/n=船舶往返航次时间/航次配船艘数
②K=n+2+a+b
a或b=(Ta或b -I)/I
(2)L值的计算公式
L=D定.a贷
实际箱务管理中,集装箱航线的配箱量除与上述因素有关外,还与集装箱在内陆周转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修理、积压和延误以及各种集装箱型在往返航向上的使用量不平衡,挂靠两个港口时需在中途港配置周转箱量等情况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