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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中级邮电学习笔记-运输工具保险

来源:233网校 2007-12-29 10:16:00
第一节 机动车辆保险
一、 机动车辆保险的对象、险种和特点
以2000年2月12日下发的保监发〔2000〕16号文件,并自2000年7月1日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依据。
1.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2.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一般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 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
Ø 赔偿方式:修复;
Ø 赔偿采用绝对免赔方式;
Ø 机动车辆采用无赔款优待方式;
Ø 第三者责任险一般采取强制保险的方式。
二、 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包括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施救和保护费用。
碰撞责任:保险车辆本身与外界物体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车载货物与外界物体所造成的损失。
合理的施救费用。
三、 机动车辆的责任免除
四、 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1. 按新车购置价格、实际价值、协商价值三种方式之一确定保险金额。
2.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6个档次;
五、 保险期限:一年。
六、 保险费的计算与无赔款优待
1. 保险费计算:营业用车和非营业用车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2.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N*A*[1.05-0.025N]/2
3. 短期费率
应交保险费=年保费×短期月费率
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月费率
七、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
八、 机动车辆的承保与赔偿
1. 绝对免赔率:20%;15%;10%;5;20%
2. 理赔计算:具体公式的理解
3.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
九、 2003年开始的车险市场化改革及部分公司新条款的一些特点
请大家结合自己的工作阅读。
第二节 船舶保险
一、 船舶保险的特点与保障内容
1. 船舶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和运输货物保险相比较,主要特点:
共计四点,见教材,请大家注意掌握。
2. 船舶保险的保障内容
• 船舶的物质损失。
• 船舶的有关利益。
• 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二、 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
船舶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
三、 船舶保险的责任免除
四、 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分为定期保险和航次保险,定期保险是主要形式。
五、 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免赔额
1. 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船舶的保险价值确定的;一般为定值保险。
2. 一般有免赔额。
六、 船舶战争、罢工险条款
第三节 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机身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旅客法定责任保险;附加保险主要有:战争劫持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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