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2015年河南初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
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日9:00至7月15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被视为“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登录http://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16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1份;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的新考生,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5年7月22日前将已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员的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省直单位的新考生,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和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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