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劳务收费法是一套通过制定和调整公共劳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使公共劳务的使用状况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目的方法。
公共劳务收费法的四种政策方法:
①免费政策
②低价政策
③平价政策
④高价政策
适用范围:对于那些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但其经济效益难以直接衡量,而产品可以全部或部分进入市场的支出项目(如教育、交通等支出),适宜采用公共劳务收费法。
“公共劳务”收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法以及“最低费用”选择法的区别在于,它是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与收费标准,来达到对“公共劳务”有效地、节约地使用,而不是对财政支出备选方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