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
(1)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
2.负税人:
(1)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和负税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①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
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即税负转嫁)。
3.扣缴义务人:
(1)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的类型
①各种类型的企业;
②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
③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3)扣缴义务人的性质
①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
②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
③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的义务人。
(4)它的义务由法律基于行政便宜主义而设定,为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