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的职能(三大职能)
1、反映政府部门的活动。
(1)政府预算反映和规定了政府在预算年度内的活动范围、方向和重点。
(2)一本政府预算,就是一面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一本关于政府活动的详细记录。
2、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的情况。
政府预算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收支运作的途径和窗口。
3、控制政府部门的支出。
(1)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实质是对政府支出规模的一种法定授权。
(2)只有在授权范围内的支出,才是合法和有效的。
(3)超出授权范围的支出,即便是必需的也要以预算调整案的形式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