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根本制度,其依据是政府职能界定和政府间事权划分。政府间财政支出划分是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内容。
划分原则:
(1)受益原则:根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受益范围来划分政府间事权。
(2)效率原则:根据产品的配置效率来确定事权的归属。
(3)区域原则:根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区域性来划分政府间事权。
①将没有区域性特征、需要按统一规划和标准提供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如外交、国防事务等;
②将具有区域性特征、需要因地制宜提供的地区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权划归地方政府,如社会治安、城市供水、公园事务等。
(4)技术原则:
①根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政府间事权。
②将规模庞大、需要高技术才能完成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应由中央政府负责,如三峡工程、青藏铁路等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