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和审查监督。
2.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3.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4.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
5.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6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项目。
7.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