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包含货币发行业务、对银行的业务、对政府的业务。
一、货币发行业务
1.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2.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法定的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二、对银行的业务
1.集中存款准备金
(1)为了保证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防止其破产使储户受损,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
(2)并通过这部分存款准备金来管理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充当最后贷款人
(1)当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感到资金不足时,可获得中央银行的信用支持。
(2)中央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有:
①再抵押放款:商业银行提交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物。
②再贴现:为商业银行贴现商业票据。
③再贷款。
3.组织全国银行间的清算业务
(1)各商业银行都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并在中央银行开立往来账户。
(2)各商业银行之间可通过在中央银行的往来账户办理非现金结算。
(3)全国银行间的清算业务为中央银行主要的中间业务,并由此使中央银行成为全国金融业的清算中心。
三、对政府的业务
1、经理国库。
2、代理发行国家债券。
3、对国家提供信贷支持:主要采用直接给国家财政以贷款或购买国家公债的形式。
4、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
5、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6、其他:
(1)中央银行还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代表政府签订国际金融协定等;
(2)在国内外经济金融活动中,充当政府的顾问,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