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导地位
资本监管在巴塞尔委员会监管框架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也是本轮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
2.监管标准
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
(1)普通股充足率为4.5%;
(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6%;
(3)总资本充足率为8%。
3.两个超额资本要求
(1)留存超额资本
①用于吸收严重经济和金融衰退给银行体系带来的损失。
②由普通股构成,最低要求为2.5%。
(2)反周期超额资本
①要求银行在信贷高速扩张时期积累充足的经济资源。
②最低要求为0%-2.5%。
4.结论
待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普通股、一级资本和总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7%、8.5%和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