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944年成立,提供基于主权担保的债务融资;
②国际金融公司,1956年成立,提供不需要主权担保多种形式的融资,主要针对私人企业;
③国际开发协会,1960年成立,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国家提供长期
优惠贷款,帮助这些国家发展经济,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
④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1966年成立,主要通过调停或仲裁的方式协助解决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以促进国际投资的发展;
⑤多边投资担保机构,1988年成立,主要通过向外国私人投资者提供包括征收风险、货币转移限制、违约风险、战争和内乱风险等在内的政治风险担保,并通过向成员方政府提供投资促进服务,加强其吸引外资的能力,从而促使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发展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