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1)用益物权是一种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它的存在无须具备前提条件。
(2)而担保物权虽然也源于所有权,但其存在须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2.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1)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
(2)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用益物权不具有所有权那样彻底支配的性质。
3.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1)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2)而担保物权则在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通过物之价值担保债权得以清偿。
4.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1)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
(2)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
(3)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其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