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
(1)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2.股份有限公司
(1)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
③监事会提议。
(3)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4)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