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债与外债管理的概念
外债:指在任何特定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外债管理:指一国政府对外债及其运行加以控制和监督。
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包括:
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②外国政府贷款;
③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
④买方信贷;
⑤外国企业贷款;
⑥发行外币债务;
⑦国际金融租赁;
⑧延期付款;
⑨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
⑩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
(外国的股权投资如外商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不属于外债。)
(二)外债总量管理与结构管理
1、外债总量管理
外债总量管理的核心:使外债总量适度,不超过债务国的吸收能力。
外债的吸收能力取决于债务国的负债能力和偿债能力两个方面。
目前,世界各国用来监测外债总量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
(1)负债率=当年未清偿外债余额/当年国民生产总值×100%;
(2)债务率=当年未清偿外债余额/当年货物服务出口总额×100%;
(3)偿债率=当年外债还本付息总额/当年货物服务出口总额×100%;
(4)短期债务率=短期外债余额/当年未清偿外债余额。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标准,20%的负债率、100%的债务率、25%的偿债率和25%的短期债务率是债务国控制外债总量的警戒线。
2、外债结构管理
外债结构管理的核心:优化外债结构。
外债结构:指外债的各构成部分在外债总体中的排列组合与相互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