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劳动者、工会、用人单位、雇主组织、政府。
1、劳动者 | 劳动者: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依照劳动法律法规被用人单位雇用并在其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的人员。 劳动者的概念包括四层含义: ①劳动者是被用人单位依法雇用(录用)的人员,不包括自雇用者; ②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 ③劳动者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 ④劳动者仅限定在国家劳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 |
2、工会 | 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维护和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而设立的组织。设立工会的主要目标是为工会成员争取利益和价值。 工会的划分方式主要有两种: (1)按工会的组织结构形式划分:职业工会、产业工会、总工会; (2)按工会的层级划分:企业工会、区域性(或地方性)工会、全国性工会。 工会是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下工会体系是我国唯一合法的工会组织。 |
3、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指具有法定用人资格,使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的单位。 用人单位包括: ①企业: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依法成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 ②个体经济组织:指雇工7人以下(包括7人)的个体工商户。 ③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④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⑤事业组织: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⑥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
4、雇主组织 | 雇主组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组织,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使单个雇主形成一种群体力量,在产业和社会层面通过这种群体优势同工会组织抗衡,最终促进并维护每个雇主成员的具体利益。 主要形式:行业协会、地区雇主协会、国家级雇主联合会。 雇主组织的主要作用: ①参与集体谈判。同工会进行谈判、签订集体协议、协调劳动关系,是雇主组织发展的最基本原因,也是雇主组织最基本的功能。 ②参与劳动立法和政策制定。 ③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向其成员提供法律服务。 ④通过雇主组织的培训机构为会员企业提供培训服务。 |
5、政府 | (1) 劳动关系的规制者。 (2)劳动关系运行的监督者。 (3)劳动争议的重要调解仲裁者。 (4)劳动关系重大冲突的控制者。 (5)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和机制建设的推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