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包括: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为了抗御疾病风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被保险人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2、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3、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
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两部分:
(1)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每个人账户具体比例要考虑年龄因素,一般年龄越大病也越多,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也要多一些。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