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1、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2、等级: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4、岗位设置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
1、招聘程序
|
①制订招聘计划; ②发布招聘信息; ③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④考试、考核; ⑤身体检查; 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⑦公示招聘结果; 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
2、招聘计划 |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
3、信息发布 |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
4、考试与考核 |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
5、聘用 |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
(三)聘用合同管理
1、聘用合同的订立:
(1)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2)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个月。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2、聘用合同的解除
(四)工作人员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处分种类 |
期间 |
①警告 |
6 个月 |
②记过 |
12个月 |
③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 |
24个月 |
④开除 |
/ |
(一)录用
录用 |
内容 |
原则 |
①党管干部;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③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④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⑤依法依规办事。 |
程序 |
①发布招考公告;②报名与资格审查;③考试;④体检;⑤考察;⑥公示;⑦审批或者备案。 |
计划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
招考公告 |
①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②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③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④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其他须知事项。 |
资格条件 |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2、平时考核 :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3、定期考核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三)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和升降
1、职务、职级任免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2、职务、职级升降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四)处分
处分种类 |
期间 |
内容 |
①警告 |
6 个月 |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
②记过 |
12个月 |
|
③记大过 |
18个月 |
|
④降级、⑤撤职 |
24个月 |
|
⑥开除 |
/ |
1、选拔任用原则
①党管干部;
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③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④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⑤民主集中制;
⑥依法依规办事。
2、选拔任用的基本资格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 5 年以上工龄和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2 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 2 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 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2、等级: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4、岗位设置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
1、招聘程序
|
①制订招聘计划; ②发布招聘信息; ③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④考试、考核; ⑤身体检查; 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⑦公示招聘结果; 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
2、招聘计划 |
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
3、信息发布 |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
4、考试与考核 |
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 |
5、聘用 |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
1、聘用合同的订立:
(1)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2)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个月。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2、聘用合同的解除
工作人员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处分种类 |
期间 |
①警告 |
6 个月 |
②记过 |
12个月 |
③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 |
24个月 |
④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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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拔任用原则
①党管干部;
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③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④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⑤民主集中制;
⑥依法依规办事。
2、选拔任用的基本资格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 5 年以上工龄和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2 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 2 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 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