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19年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9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北)站将于2019年12月22日举行2019年度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此次理论考试将在石家庄市共设置两个考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上午9:30——11:10(考试时间100分钟,闭卷笔试)。
二、考试内容与考场地点
2019年度第四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考试科目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和消防员(初级),具体分布如下:
1.考点名称: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考点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
考试科目: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第1——90考场)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第91——121考场)
2.考点名称: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考点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667号
考试科目: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第122——169考场)
初级消防员(第170——181考场)
注: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
三、考试要求
参加本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未带准考证或身份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自行前往考试地点,自行安排食宿。
四、考生须知
1.本次理论考试分为两个考点进行考试,请考生提前查找考场和考点,对应考试场次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候场,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右上角。
3.考生严禁随身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手机应关机放在指定位置。考试时须保持考场肃静,严禁传抄、递纸条;不准交头接耳。违反考试纪律者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生作弊行为处理细则》处理;按规定作零分处理和(或)禁考处理。
4.理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请考生按答题卡上“正确填涂”的示意方法填涂作答。
6.理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
7.缺考者,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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