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鉴定站11月份批次考生缴费公告
一、缴费方式
1.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获取本人手机号关联的本次鉴定的财政电子票据及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如在“财政电子票夹--我的缴款书”内未查询到缴款码的考生请在附件2内查询。
2.根据查询到的缴款码进行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更多服务--非税代缴,或首页搜索“非税代缴”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政务综合--非税缴款,或“城市服务”页面搜索“福建非税”输入缴款码进行缴款。
3.发票开具:凭电子票据号码,访问“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电子票据查验下载”专栏下载。
二、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0点,考生报名系统的缴费状态在10月11日同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交错费用或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考生可在考试缴费阶段自行选择考试形式,缴费截止日期结束后考试形式不可更改,请各位考生多加注意。
三、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附件: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0月5日
原文标题:福建鉴定站11月份批次考生缴费公告
原文来源: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