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因受逾期未缴费等因素影响,我站2024年12月批次实际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拟进行名额增补,现将有关计划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24年12月19日(含)至12月31日。
二、增补人数
本批次共计续增3600人,其中初级2200人,中级1400人。
三、增补流程
1、缴费时间:11月16日—11月18日17时;
2、打印准考证:11月20日起;
3、考试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四、鉴定方式
考试当日考生需按照准考证上的理论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考试科目先后顺序由考务人员现场安排,理论机考和线下技能鉴定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选择技能线上仿真的考生理论机考结束后立即进行中级技能线上仿真必考项考核。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按时参考,未按时参考属弃考行为,后续不能参考且将禁考三个月。
五、注意事项
1、为提升审核质效,切实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权威性和公正性,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自即日起我站将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比例线下抽查报名材料,接到我站线下抽查电话的考生请于7个自然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服务大厅验证报名材料,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等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处理,如接到通知后未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审验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信息将通过考生预留的手机号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点击链接即可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鉴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鉴定的不能予以退费。考生可在考试缴费阶段自行选择考试形式,缴费截止日期结束后考试形式不可更改,请各位考生多加注意。
3、续增考生的考试时间将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请考生在收到打印准考证的短信后(缴费截止后发送)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时间准时参加鉴定考试。
4、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5、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度和12月批次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
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
邮箱:bjxfjd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续增2024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名额的公告
原文来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