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并参加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2025年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芦路119号(文萃北街与镇芦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咨询服务电话:0951-2019925(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如遇咨询服务热线繁忙时,请耐心多拨打几次。
电子邮箱:nxxfjdz@163.com(非时效性问题)
鉴定站官网:http://link.233.com/37925/fzbg/#/index/52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原文来源:宁夏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