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2024年第9号),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二)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驳回的,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视为新报名考生。
(三)11月19日前报名人员,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补考期限仍为1年。
(四)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一次性上传真实、清晰、完整报考资料,争取一次性通过审核。
(五)鉴定站从未委托、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消防培训机构或学校与鉴定站无隶属关系,请相关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参加鉴定。凡是承诺可插队、包通过、包拿证、交钱就能办证的,均为不实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咨询电话:0575-8525119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
原文来源:浙江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