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月共计划鉴定6000人。
二、报考流程
补考报名时间:12月1日至3日;
缴费确认时间:12月5日至7日;
考核日期预选时间:12月13日至14日;
打印准考证:12月15日起。
三、鉴定时间
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考试日期为准,考试当日均以准考证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鉴定站检录,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按时参考,未按时参考属弃考行为,后续不能参考且将禁考三个月。
四、鉴定方式
(一)理论鉴定
初级与中级理论考核均采用机考形式。
(二)技能鉴定
1、线上虚拟仿真技能考核考生,均为2024年11月19日零时前报名,并符合补考条件。线上虚拟仿真技能考核考生,中级技能线上仿真必考项考核机考结束后,立即进行线下技能抽考,抽考项由系统随机抽取题,有可能在某一考位会有未抽取到考题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未抽取到考题不影响考试成绩,继续参加其他考位考试即可。
2、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机考和线下技能鉴定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
五、注意事项
1、为提升审核质效,切实维护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权威性和公正性,按照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标准,自即日起我站将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比例线下抽查报名材料,接到我站线下抽查通知的考生,请于7个自然日内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到鉴定站服务大厅现场审验,未按照规定时限到现场审验的、材料审验确认造假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缴费的不予以退费。
2、缴费系统与报名系统中缴费状态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考生需在缴费阶段点短信链接完成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后将统一在系统内更新缴费状态。缴费发票需点击短信链接,发票格式由系统自动生成,发票抬头(开票名称)为缴费时考生姓名,无法更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鉴定且将禁考三个月。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鉴定不予退费。
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除准考证、身份证和水杯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其他携带物品可存放在储存室。参加鉴定考试时,请广大考生预先查看鉴定设施设备完整性,如有发现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操作时,请在现场及时提出,鉴定考试完成后提出将不予受理。
4、凡在鉴定过程中发现考生冒名顶替、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扰乱考场秩序不遵守考场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鉴定成绩,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5、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请尽量选择横向布局打印整张A4纸,确保准考证完整性,准考证上二维码严禁进行缩小、涂改等操作,以免影响考试进度。
6、因电话业务咨询量较大,若咨询电话无法接通考生可尝试重复拨打电话(咨询与监督电话均受理咨询问题),也可通过到服务大厅现场进行咨询。非紧急事项可通过发邮件到官方邮箱留言,收到邮件后将及时进行回复。
7、考生到达鉴定站期间,请自觉维护周边和内部卫生,严禁乱扔烟头、纸屑,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咨询服务电话:010-89265864;
监督投诉电话:010-60216011;
邮箱:bjxfjd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2月2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5年1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原文来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