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审核材料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依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人社厅发〔2023〕31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等相关政策法规,为规范报名审核标准,现就网上审核提交材料明确如下:
一、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以居住证原件照片代替,其他要求不变。
二、受教育程度
(一)高中学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提交高级中学(包括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简称技校)毕业证原件。对学历证书原件真实性存疑、学历证书遗失的,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备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固定电话。学校停止办学的(包含撤销、合并等),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认证结果截图,有毕业证的可作为补充材料提供原件。
(三)同等学力证明。参加各省(区、市)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等学力认证结果的原件。
三、申报条件
(一)相关专业。依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相关职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相关职业。依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相关职业要求,其中“物业管理员”更新为“物业管理师”。
(三)工作经历证明。提交申请人与相应工作年限一致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2)原件照片,同时提供近期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证明中单位一致)。
(四)违规行为处理。对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常手段取得参加鉴定资格的,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鉴定成绩。情节轻微的,2年内不得参加鉴定;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鉴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我站将对已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按比例线下抽查报名材料,接到我站线下抽查通知的考生,请于考试当日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到鉴定站(一楼政策咨询室)现场审验,未按照规定时限到现场审验的、材料审验确认造假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原文标题: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审核材料的公告
原文来源: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