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的基本要求
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依靠重力自流供水,是保证扑救初期火灾用水量的可靠供水设施。
1.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应设高位消防水箱。
2.消防水箱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做它用的技术措施。
3.消防水箱的容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而《高层用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位水箱的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
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
1.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低压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50m;高压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为100m。
2.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室外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必须保证城市街坊的任何部位着火都在两个以上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之内。低压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超过120m;高压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超过60m。
3.室外消火栓的布置要求: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宽度超过60m的道路,为避免水带穿越道路影响交通或被轧压,宜将消火栓设置在道路两侧,为方便使用,十字路口应设有消火栓。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此外,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大于4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