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年第二季度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具体证书领取事宜如下:
关于做好上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9年第二季度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上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19年第二季度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合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请考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可以领取证书,现就证书发放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通过2019年第二季度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理论统考,并于2020年9月完成技能实操考核且两门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二、发放日期: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发放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00
四、发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300号1号楼3楼301接待窗口,不提供停车位。
五、注意事项:
1、此次证书发放必须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和印有照片的社保卡、居住证、消防员证、士兵证等)方可领取。
2、本人确有困难不能领取需由他人代领,须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取证者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扫描件、取证者本人签属的《委托书》(见附件)领取。
六、咨询电话:021-50586119、50338766。
七、相关要求:
1、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
2、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7月
附件:附件-证书领取委托书.pdf
官方原文:https://link.233.com/23876/#/detail/gzdt/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