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三定额126个常见问题解答(材料、费用及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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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问:建筑垃圾外运费如何处理?
答:在土建、装饰、房修定额中考虑了建筑垃圾现场清理和现场堆置费用,但未包括建筑垃圾外运费(包括处置费),若发生时,由甲、乙双方确认实际发生量及垃圾外运费,列入“其他费”前,可计质量监督费、行业管理费及税金。
71、问:住宅楼底层庭院围墙,如何计取费率?
答:多层住宅楼底层庭院围墙,按主体建筑物的取费标准计取。
72、问: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周围的道路、下水道、围墙应如何计取费率?
答:规划红线内的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周围的道路、下水道、围墙等均按四类标准计取费率。但道路、下水道工程,凡按建设部颁发国标(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及沪市政(92)第1311号《上海市排水管道通用图》标准设计验收的,应套用市政工程相应定额及取费标准。
73、问:住宅小区的花坛、垃圾间及化粪池,如何计取费率?
答:住宅小区的花坛、垃圾间及化粪池,若为独立设计的,均按四类标准计取;非独立设计的,按主体建筑物的取费标准计取。
74、问:外高桥保税区是否属材料预算价运输包干区域?
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九三)中编制说明第五条规定,外高桥保税区属于材料预算价格运输包干区域。浦东新区的陆家嘴、金桥、六里、张江等地区也均属包干区域(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93〉》的编制说明包干区域附图)。
75、问:苗木的预算价格运输包干区域如何确定?
答:苗木的预算价格运输与其他材料不同,因本市苗木产销供应点均散布在市郊苗圃,故苗木预算价格的运输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崇明、长兴、横沙三岛除外)。
76、问:甲供水泥如何退款?
答:凡甲方供到施工现场的水泥,不论包装形式和品种如何均按相应标号定额取定的预算价退款。即:#325水泥为0.20元/千克;#425水泥为0.21元/千克;#525水泥为0.24元/千克;#625水泥为0.26元/千克。
77、问:包清工工程,使用自备机械,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包清工工程,应按市定额总站“沪建定(94)第046号”文《关于“九三”新定额人工补差费、施工流动津贴、包清工、点工工资标准的通知》,同时还应按市定额总站“沪建定(96)第026号”文《发布〈上海市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6)及调整本市现行各类工程定额机械费的通知》、沪建定(96)第066号文《关于调整本市现行“93”各类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费具体补充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建设工程包清工工程造价计算顺序表)。
78、问:建设项目竣工图的编制费用如何计算?
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87)第030号]文发布的《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费用按设计费的3%~5%计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该文件)。
79、问:执行“93”定额,其水、电费如何结算?
答:为了便于甲、乙双方对施工用水、用电结算,现作如下说明:
施工用水、电量的确定:
(1)安装施工用水、电表具的,按表具的实耗数确定。
(2)未安装施工用水、电表具的,按定额消耗量×工程量确定。
施工用水、电费差价的结算方法
(1)甲方付款,乙方退款
退款额:水费=用水量×0.70元/立方米
电费=用电量×0.44元/千瓦小时
(2)乙方付款,甲方补差
补差额:水费=用水量×(实际支付单价-0.70元/立方米)
电费=用电量×(实际支付单价-O.44元/千瓦小时)
80、问:冬雨季施工是否可计取措施费?
答:“93”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第二十条已作了规定,在施工中因防寒、防雨而发生的措施费,甲、乙双方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以合同形式商定确认,列入开办费内计取。
70、问:建筑垃圾外运费如何处理?
答:在土建、装饰、房修定额中考虑了建筑垃圾现场清理和现场堆置费用,但未包括建筑垃圾外运费(包括处置费),若发生时,由甲、乙双方确认实际发生量及垃圾外运费,列入“其他费”前,可计质量监督费、行业管理费及税金。
71、问:住宅楼底层庭院围墙,如何计取费率?
答:多层住宅楼底层庭院围墙,按主体建筑物的取费标准计取。
72、问: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周围的道路、下水道、围墙应如何计取费率?
答:规划红线内的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周围的道路、下水道、围墙等均按四类标准计取费率。但道路、下水道工程,凡按建设部颁发国标(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及沪市政(92)第1311号《上海市排水管道通用图》标准设计验收的,应套用市政工程相应定额及取费标准。
73、问:住宅小区的花坛、垃圾间及化粪池,如何计取费率?
答:住宅小区的花坛、垃圾间及化粪池,若为独立设计的,均按四类标准计取;非独立设计的,按主体建筑物的取费标准计取。
74、问:外高桥保税区是否属材料预算价运输包干区域?
答: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九三)中编制说明第五条规定,外高桥保税区属于材料预算价格运输包干区域。浦东新区的陆家嘴、金桥、六里、张江等地区也均属包干区域(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93〉》的编制说明包干区域附图)。
75、问:苗木的预算价格运输包干区域如何确定?
答:苗木的预算价格运输与其他材料不同,因本市苗木产销供应点均散布在市郊苗圃,故苗木预算价格的运输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崇明、长兴、横沙三岛除外)。
76、问:甲供水泥如何退款?
答:凡甲方供到施工现场的水泥,不论包装形式和品种如何均按相应标号定额取定的预算价退款。即:#325水泥为0.20元/千克;#425水泥为0.21元/千克;#525水泥为0.24元/千克;#625水泥为0.26元/千克。
77、问:包清工工程,使用自备机械,其费用如何计算?
答:包清工工程,应按市定额总站“沪建定(94)第046号”文《关于“九三”新定额人工补差费、施工流动津贴、包清工、点工工资标准的通知》,同时还应按市定额总站“沪建定(96)第026号”文《发布〈上海市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6)及调整本市现行各类工程定额机械费的通知》、沪建定(96)第066号文《关于调整本市现行“93”各类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费具体补充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建设工程包清工工程造价计算顺序表)。
78、问:建设项目竣工图的编制费用如何计算?
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87)第030号]文发布的《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费用按设计费的3%~5%计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该文件)。
79、问:执行“93”定额,其水、电费如何结算?
答:为了便于甲、乙双方对施工用水、用电结算,现作如下说明:
施工用水、电量的确定:
(1)安装施工用水、电表具的,按表具的实耗数确定。
(2)未安装施工用水、电表具的,按定额消耗量×工程量确定。
施工用水、电费差价的结算方法
(1)甲方付款,乙方退款
退款额:水费=用水量×0.70元/立方米
电费=用电量×0.44元/千瓦小时
(2)乙方付款,甲方补差
补差额:水费=用水量×(实际支付单价-0.70元/立方米)
电费=用电量×(实际支付单价-O.44元/千瓦小时)
80、问:冬雨季施工是否可计取措施费?
答:“93”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第二十条已作了规定,在施工中因防寒、防雨而发生的措施费,甲、乙双方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以合同形式商定确认,列入开办费内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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