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静置与工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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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第5.2.1条"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第5.2.2条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材质、焊接方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3条"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
第5.2.4条分片分段组装定额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第5.2.5条分段容器是按两段一道口取定,分段塔器是按三段两道口取定,如实际到货状态与定额不同时,应按定额规定调整。
第5.2.6条不同材质的分片、分段设备组装,应按定额有关规定调整。
第5.2.7条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8条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高度。
第5.2.9条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第5.2.10条整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凡注有金属抱杆另计者,系按选用格架式金属抱杆吊装考虑(金属抱杆工程量计算参见第四章)。若实际采用的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与定额不同或超出定额范围以外的设备吊装,可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第5.2.11条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定额项目,不再计算超高增加消耗量。
第5.2.12条热交换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类设备地面抽芯检查"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13条塔盘安装,按塔盘型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第5.2.14条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第5.2.15条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16条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17条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18条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间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第5.2.19条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第5.2.1条"分片设备组装"和"分段设备组对"项目内均不包括设备吊装就位工作内容,应按"设备整体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第5.2.2条分片、分段设备安装,根据设备名称、材质、焊接方式、设备直径等条件,按设备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3条"设备金属重量"包括设备本体以及随设备供货的内部固定件、设备开口件、加强板、裙座、支座等全部金属件的重量。不包括设备填充、内衬、塔盘和内部可拆件、外部梯子、平台、栏杆以及采用立装法施工的内件重量。
第5.2.4条分片分段组装定额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第5.2.5条分段容器是按两段一道口取定,分段塔器是按三段两道口取定,如实际到货状态与定额不同时,应按定额规定调整。
第5.2.6条不同材质的分片、分段设备组装,应按定额有关规定调整。
第5.2.7条整体设备安装应根据设备类型、基础标高、设备重量范围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8条整体设备安装的"基础标高"是指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的高度。
第5.2.9条整体设备安装的"设备重量范围"是指整体设备的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以及随设备一次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栏杆和吊装加固件等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第5.2.10条整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凡注有金属抱杆另计者,系按选用格架式金属抱杆吊装考虑(金属抱杆工程量计算参见第四章)。若实际采用的吊装机具和吊装方法与定额不同或超出定额范围以外的设备吊装,可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第5.2.11条整体设备安装中已按不同安装高度划分定额项目,不再计算超高增加消耗量。
第5.2.12条热交换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抽芯检验,如需要抽芯检验时可按设备重量执行"热交换器类设备地面抽芯检查"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13条塔盘安装,按塔盘型式和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第5.2.14条塔内固定件安装,按设备直径以"层"为计量单位。
第5.2.15条塔内衬合金板,区分不同的构造部位,按合金板的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16条设备填充,按填充物的种类、材质、排列形式和规格,以"t"为计量单位。
第5.2.17条空气冷却器管束(翅片)安装,按设备重量以"片"为计量单位;构架安装,按金属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5.2.18条电解槽安装,按设备构造形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设备重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框架底座、玻璃钢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底座、阴极箱、阳极板、上盖、底部绝缘瓷瓶等全部构件的重量。
2.混凝土槽底、盖电解槽安装,包括壳体、阴极箱、阳极石墨、槽间导板(电解铜)等全部金属、非金属件的重量。
第5.2.19条电除雾器、电除尘器安装,按设备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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