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土建工程定额第七章窗及木结构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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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种类系综合考虑的,不论实际使用何种木材,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普通木门窗的工料系按98J4(二)通用图集综合取定。凡设计采用98J4(二)图集者,均按定额相应项目套用,其工料不允许换算。如设计采用其它标准图时,门窗框(扇)料断面,应按比例换算,其它材料和人工、机械费不变。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包括框裁口为钉条或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立挺断面为准。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断面)×定额材积
四、定额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基础上,一面刨光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增加5毫米,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的刨光损耗。
五、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等,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别列项目;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别列项。
六、定额中木门、窗扇料、木装修的木材是按烘干木材考虑的,实际不烘干时,应扣减烘干费用和烘干损耗木材12.5%
及其费用。框料未考虑烘干,如设计要求门窗框料必须烘干时,而实际也是按设计要求进行了烘干,可按定额框料每立方米增加烘干费55元,增加木材烘干损耗12.5%及其费用。
七、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已包括刷一遍底油的因素,如框、扇制作不刷底油者,除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外,还应按以下规定扣除相应人工用量。单层木窗:框制作人工1.58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2.51工日/100平方米;双层木窗:框制作人工2.41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3.83工日/100平方米;木门:框制作1.04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2.95工日/100平方米。
八、定额所列玻璃为普通玻璃,如设计要求厚度和品种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换算,但其它不变。
九、一玻一纱窗,不分纱扇所占面积多少,均按定额执行。
十、本章普通木门中拼板门、门联窗门框制作是按带披水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不带披水者,中坎每10根减人
工0.05工日,框料每100平方米减锯材0.12立方米。
十一、镶板门、胶合板门、半截玻璃门门联窗等,如设计有纱门(窗)扇时,按扇外围面积计算,执行纱门扇、纱窗扇的纱亮子定额。
十二、保温门的填充料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它工料不变。
十三、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十四、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所列门窗五金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十六、单层普通窗已综合了多扇和部分在框上安玻璃的因素,固定部分不再分别计算。
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种类系综合考虑的,不论实际使用何种木材,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普通木门窗的工料系按98J4(二)通用图集综合取定。凡设计采用98J4(二)图集者,均按定额相应项目套用,其工料不允许换算。如设计采用其它标准图时,门窗框(扇)料断面,应按比例换算,其它材料和人工、机械费不变。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包括框裁口为钉条或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立挺断面为准。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断面)×定额材积
四、定额中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基础上,一面刨光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增加5毫米,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立方米的刨光损耗。
五、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等,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别列项目;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别列项。
六、定额中木门、窗扇料、木装修的木材是按烘干木材考虑的,实际不烘干时,应扣减烘干费用和烘干损耗木材12.5%
及其费用。框料未考虑烘干,如设计要求门窗框料必须烘干时,而实际也是按设计要求进行了烘干,可按定额框料每立方米增加烘干费55元,增加木材烘干损耗12.5%及其费用。
七、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已包括刷一遍底油的因素,如框、扇制作不刷底油者,除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外,还应按以下规定扣除相应人工用量。单层木窗:框制作人工1.58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2.51工日/100平方米;双层木窗:框制作人工2.41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3.83工日/100平方米;木门:框制作1.04工日/100平方米,扇制作2.95工日/100平方米。
八、定额所列玻璃为普通玻璃,如设计要求厚度和品种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按设计规定换算,但其它不变。
九、一玻一纱窗,不分纱扇所占面积多少,均按定额执行。
十、本章普通木门中拼板门、门联窗门框制作是按带披水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不带披水者,中坎每10根减人
工0.05工日,框料每100平方米减锯材0.12立方米。
十一、镶板门、胶合板门、半截玻璃门门联窗等,如设计有纱门(窗)扇时,按扇外围面积计算,执行纱门扇、纱窗扇的纱亮子定额。
十二、保温门的填充料与本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它工料不变。
十三、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十四、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所列门窗五金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十六、单层普通窗已综合了多扇和部分在框上安玻璃的因素,固定部分不再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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